武汉世纪佳美九面狐推荐阅读:另类“维权”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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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世纪佳美九面狐推荐阅读:另类“维权”网站 黑手伸向招商企业
《中国经营报》 2007-03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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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年本该是开开心心的,但在北京某招商机构工作的小张却过得很不快乐。从去年六七月份开始,小张和许多同行都遇到一件棘手的事:在“中国揭露网”、“我要揭露网”等二十余家网站上,陆续出现了自己公司客户的负面消息。
这些“曝光”的项目多处在招商阶段,盟主不希望受到负面消息影响。小张和他的同事们便增加了一项工作:联系刊登负面消息的网站,逐个删除。
然而删除并非一个电话那么简单,需要“破财消灾”:少则400元,多则几千元不等。去年下半年,半年时间,小张所在的机构就向各个“维权”网站交纳了20万元左右的删除费用。而像这种性质的公司在北京就有5家以上,全国更多。
转载、发布招商项目的负面报道,然后再以此要挟招商企业“破财免灾”,正在成为很多“维权”网站的赢利方式。
“默契”的配合
在记者手中,有一份小张与几个“维权”网站工作人员的qq交易谈话记录。通过记录,可以看到在一番唇舌战之后,双方“合作”成功:小张向对方银行卡内打了2000元,对方保证一年之内其网站不会有该项目的负面消息。
从上述“合作”看来,似乎招商项目方和网站已经达成一种默契:我交钱,你保护!不过,今年年初,北京一家知名招商机构的负责人找到了记者,因为他实在承受不了“维权”类网站的不断骚扰和加价。用他的话说:“虽然我们给了钱,对方也承诺在半年、一年内其网站上不再出现负面消息,但是谁敢相信啊!”
通过半年多与“维权”类网站周旋,小张有两方面顾虑:一方面,交纳费用都是直接打到对方银行卡上,根本见不到工作人员。这种情况下,一旦对方不履行“保护承诺”,招商项目方根本没有任何应对措施;另一方面,即使对方真的在网站上不再出现项目负面消息,但是又有谁敢保证对方只有一个网站?要知道,这类网站基本都没有ICP经营许可证,建设这样一个网站成本非常低。
在维权与忍让间搏弈
而与之相反的,他们收取的删除负面消息的费用却收益非常高。小张认为最为可气的是,几个项目甚至连正式招商都没有开始,一些“维权”网站上就赫然出现了恶意的负面消息,诸如盟主欺诈加盟商、加盟商起诉盟主等。这让人难以忍受。不过,很多项目方都坚持认为,招商阶段,小不忍则乱大谋,大多选择“破财免灾”。
比如,北京某美容加盟项目是去年9月份正式开始招商的,但是当招商工作仅仅进行了一个月时,在“中国揭露网”上竟然有了关于该项目的负面报道。“说实话,这让我不知所措。”因为文中所称“该项目受到众多加盟商起诉,现在已经在诉讼中”根本不存在。“我招商才一个月,总共才招收了4位加盟商,哪里有起诉我的啊?纯粹无稽之谈。”但她并没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,“为了顾全大局”只好交了1000元钱了事。
况且,还有许多招商企业并没有这家美容企业这般理直气壮,其项目和管理本身就有问题,或者本来就抱着圈钱的目的,做贼心虚,自然更是选择忍气吞声。
本报记者 赵法忠
上述“维权”网站的行为,在北京联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晓明眼里,已经构成诈骗罪。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266条的相关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,从2000元起开始,就算数额较大,可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,也就是说达到3万元以上,则要处以三年以上、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超过20万元的,则属于特别巨大,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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